不按要求報送報表報告等違規 民生銀行太原分行被罰480萬元
2019-06-19 11:27:19 來源: 千龍新聞網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山西銀保監局對民生銀行太原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晉銀保監罰決字〔2019〕15號)。
決定書顯示,民生銀行太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王軍,該分行存在貸款用途不合規,理財業務不規范,不按要求報送報表報告等資料的違法違規事實。
山西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民生銀行太原分行責令改正,罰款480萬元。對副行長夏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傅勝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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